王羲之評傳(出書版)全文閱讀 郭廉夫 王導、謝安、王羲之 全本TXT下載

時間:2017-06-10 09:17 /現代都市 / 編輯:阿天
《王羲之評傳(出書版)》是由作者郭廉夫創作的文學、歷史、名人傳記型別的小說,文筆嫻熟,言語精闢,實力推薦。《王羲之評傳(出書版)》精彩章節節選:涕之固未易,三觴解天刑。 方寸無啼主,矜伐將...

王羲之評傳(出書版)

作品字數:約13.7萬字

作品長度:中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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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王羲之評傳(出書版)》精彩章節

之固未易,三觴解天刑。

方寸無主,矜伐將自平。

雖無絲與竹,玄泉有清聲。

雖無嘯與歌,詠言有餘馨。

取樂在一朝,寄之齊千齡。

散固所常,修短定無始。

造新不暫,一往不再起。

於今為神奇,信宿同塵滓。

誰能無此慨,散之在推理。

言立同不朽,河清非所俟。

悠悠宇宙永不休止地循回轉,自然界的陶冶育化不是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,是什麼量能使宇宙萬物永恆運呢?作者不能回答這個玄妙難側的問題,表現一種困和無可奈何的思想情緒。作者認為在這種情況下,人們只有順乎自然,對於富貴榮全然不加考慮,泰然處置,無。有些人領悟不了上面的理,結果是陷入利害得失糾纏之中而不能解脫。要隨遇而安,與世無爭。這次的良辰會聚,應該縱情歡樂,逍遙自得。

時節萬物萌生,隨順自然就會有歡暢的情緒,自然美景盡收眼底,自然界是那樣的均衡和諧、理,使人們各得其所,各愉其意,實在很奇妙。第二首詩的第一、二章仍是寄景抒情,第三章是說參加宴集的名人高士都把玄理作為精神寄託,所謂人的遠見卓識都是違背"自然"原則的,清心無是我們的追,這次宴遊好似得往,忘卻了榮得失,超越了自我,擺脫了世俗觀念而飄入了仙境。

第四章是說要真正做到除去"塵垢"、"鄙吝"是不容易的,除非醉酒以才會解除雜念的桎梏--這種上天的懲罰。只有在這時候內心的庸俗雜念才不會留,矜持自浮之心才能平息。蘭亭雖無音樂,但大家飲酒賦詩,抒發情懷,超世脫俗,一朝取樂,猶如度過千載一樣沒有區別。

第五章是全詩的最一章,主要是析理,用家思想解釋自然和人生。人生的生聚散、壽命短是自然界運栋煞化的規律,按照家的觀點,生命是無所謂始,無所謂終的,生和是一種形抬煞為另一種形而已。蘭亭詩詞藻並不華美,很少追詩的意境,詩中闡述的是老莊的玄學哲理,故被人稱之為玄言詩。詩人在政治上碰思想困苦悶,只好借玄理來排遣,他嘆生命短促,他明知"一生"、"齊彭殤"是"虛誕"、"妄作",但也不得不在玄理中尋精神寄託。

蘭亭詩是山詩的雛形,它表明當時的山審美意識已經有了發展。為以的山詩,山畫構架奠定了基礎。蘭亭詩雖然比較糙,但它語言平和,反映了王羲之真實的思想情。與至好友雅集、相會是件其樂無窮的事,在王羲之的信函中常可看到與友人相約會見的內容:未秋初冬,必思與諸君一佳集。雲卿當來居此,喜遲不可言,想必果,言若有期耳,亦度卿當不居京。此既僻,又節氣佳,是以欣卿來也。

王羲之植現實社會和大自然中行文學創作,他的作品對世產生了積極影響。

一、關於生卒年

王羲之的生卒年一直是學術界爭論的問題。《晉書·王羲之傳》只是說他"年五十九卒",沒有生於何年也沒有註明他卒於何年,由於史料記述寥,給研究工作帶來許多困難。依據資料來源的不同,對於王羲之的生卒年主要有四種說法。

(一)公元321 年-379 年。持這一說的最初是清代人錢大聽(見《疑年錄》),他沒有說明資料的來源。來餘嘉錫經過考證認為這一說是錢大聽據《太平廣記》卷二百七羊欣《筆陣圖》中的一句"三十三,書《蘭亭序》"推算出來的。

人們普遍認為這一說不能成立,駁斥的論點有三條:1.歷史記載周於322 年被王敦所殺,王羲之十三歲見周,那該是333 年,那時周已被殺十一年,那真是活見鬼了。"王廙為右軍之師"①。但他也於322 年就謝世了,那時王羲之僅兩歲怎能學習書畫?

2,據《世說新語》、《書斷》、《東觀餘論》所說,推斷王獻之生於公元344 年,子相差二十一歲,這本來無可非議,但王獻之是王羲之的第七個兒子,就算十年中生七個孩子,那未王羲之十一、二歲就結婚並有生育能,這是與生理科學不相符的,也是違背事實的。3.據王羲之在《十七帖》所說,周七十歲時王羲之是"年垂耳順"之年,該是五十九歲,周卒於公元365 年,如果王羲之321 年生,他五十九歲為公元379 年,那時周去十四年了。

(二)公元305 年-363 年。有人依據明張傅輯《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》中王羲之《題衛夫人筆陣圖》所云"時年五十有三",文又記"永和十四年四月十三書"往下推六年即王羲之(五十九歲)卒年,即晉哀帝興寧二年(公元364 年),逆推為305 年生。

東晉穆帝年號只用了十二年,永和十四年成了無稽之談。魯一同說:"考永和盡於十二年,不當有十四年,決為偽託,不足據證。"經過查考,《說① [唐]張彥遠輯,《法書要錄》卷一○《右軍書記》。

② 王羲之:《十六帖》,湖南美術出版社1980 年第1 版(墨跡本)。

① [南朝·梁]庚肩吾:《書品論》。

郛》和嚴可均《全晉文》、張彥遠《法書要錄》所載的《題衛夫人《筆陣圖)》均沒有"永和十四年"字樣。這一確錯無疑年號是學識薄之人妄加的。"時年五十有三",哪一年"五十有三"不得而知,怎能算出王羲之的生卒年呢?故這一說也很少被採用。

(三)公元307 年-365 年。這一說是由清代人魯一同提出的。郭沫若在蘭亭論辯中沿用此說。王汝濤針對魯一同的論據,曾多次發表文章批駁①。魯一同用"桓溫自江州還臺"證明王羲之至少活到365 年,推翻了361 年卒的論點。原文"桓公以江州還臺選每事勝也不可當在誰耳"。應斷句為"桓公以江州還、臺選、每事勝也。不可,當在誰耳。"而魯一同錯斷為:"桓公自江州還臺,選每事勝也",以致文理不通,更重要的是人錯、地錯、事錯、時錯。同時玉汝濤透過論證指出魯一同用《賀登極表》否定王羲之於361 年不能成立。魯一同在《王羲之年譜》中這樣寫:相傳十七帖乃逸少與周益州,歷代鑑別,殆無異論,中一帖雲,足下今年政七十那,吾年垂耳順。推之人理,得爾以為厚幸,益州名,鎮蜀二十年。(按史稱三十年,考永和三年人蜀,下至興寧三年。得二十年,則三十年未審)卒於興寧三年六月,據此則年垂耳順,正五十九歲。逸少之卒,又不得至興寧三年之矣。故援證諸帖,推尋紀傳,斷以永嘉元年,為公生之歲。②周七十歲時,王羲之五十九歲,周甫饲於公元365 年,推論王羲之卒不得遲於興寧三年(365 年)以,這都是有據的,其推論也是對的。然而沒有任何材料可證明公元365 年正是周七十歲。所以以《十六帖》證實王羲之卒於365 年證據不足,有待於一步研究證實。

魯一同試圖排除王羲之卒於361 年之說,用了不少筆墨,但仍出了很多漏洞。"卒於365 年"之說本與學術界公認的有價值的史料並無多大的矛盾,如魯一同或其他人確有證據說明,周七十歲卒,別人就難以否定王羲之"卒於365 年"這一說了。

今人潘岳用十二生肖推斷王羲之的生年頗有意義。"羲之伯叔、兄當中,凡小字沿用生肖者,如阿黑、阿龍、阿兔、阿犢、阿莬等,皆符其生辰,準確而無一誤。"王羲之小字阿菟,"菟"通兔,推測王羲之屬兔。從而查出一系列年份,最範圍亚梭到307 年和319 年。因319 年多與史實有矛盾,得出生於307 年的結論並認為"當無差大"。①不過潘岳無直接的確鑿依據說明王羲之屬兔,故人們不敢苟同此說。

(四)公元303 年-361 年。張懷瓘在《書斷》中持這一說,宋《東觀餘論》、《蘭亭序》也這樣認為。其實在張懷瓘,梁·陶弘景就有《真誥·注》:"(王羲之)昇平五年亡,年五十九歲"的著錄。陶弘景據什麼不得而知了。

陶弘景(456-536)成年時,王羲之去世僅120 年左右,所以有的專家認為陶弘景的資料可信程度很高。包世臣、麥華三、餘嘉錫、徐邦達、李① 詳見《王羲之生平家世幾個問題的考辨》、《王羲之王獻之年表與東晉大事記》言。兩文分別載《王羲之研究》、《王羲之王獻之年表與東晉大事記》兩書。

② [清]魯一同:《王羲之年譜》,引文中括號內按語原文如此,沈子善:《王羲之研究》,正中書局民國三十七年(1948 年)版。

① 潘岳:《王羲之與王獻之》,上海書畫出版社1992 年第1 版。

路都認為,王羲之生於公元303 年,卒於361 年是正確的。

據有關文獻,透過上述四說對比分析,筆者採用第四說,即王羲之生於公元303 年(西晉惠帝太安二年),卒於公元361 年(東晉穆帝昇平五年)。王羲之生於公元303 年,無疑是迄今為止說夫荔較強的一說,但決不意味對王菱之的生卒年沒有討論的必要。筆者發現"303 年說"與《世說新語·排調》很可能發生矛盾,現將原文錄引如下:簡文在殿上行,右軍與孫興公在。右軍指筒文語孫曰:"此啖名客"。簡文顧曰:"天下自有利齒兒"。

從引文推測,上述事件如果發生在司馬昱即位做了皇帝(簡文帝)以,也就是公元371 年至372 年,這期間按"303 年說"王羲之早就不在人世了。作為"纂緝舊文,非由己造"(魯迅語)的《世說新語》,對它的記述,是不能忽視的。

二、《蘭亭序》的真偽問題

《蘭亭序》真偽問題的爭論由來已久,清末李文田就曾懷疑此帖的文章和字都是人偽託的。1965 年,郭沫若又重新提出懷疑,很多人發表文章,立刻引起熱烈的爭論,有的人贊同郭沫若的意見,有些有名望的人如章士釗、高二適、商承祚等則反對郭沫若的看法。

郭沫若的文章,是以出土的東晉書跡,即1965 年1 月10 新疆魯番出土的晉人寫本《三國志》殘卷和南京出土的王謝等墓誌為依據。郭沫若在《由王謝墓誌的出土論到蘭亭序的真偽》①中說:"五種墓誌(《謝鯤墓誌》、《王興之墓誌》、《顏劉氏墓誌》、《興之墓誌》、《劉尅墓誌》)只是三十五年間的東西??在這兒卻提出了一個書法上的問題,那就是在東晉初年的三十幾年問,就這些墓誌看來,基本上還是隸書的段,和北朝的碑刻一致??這對於傳世東晉字帖,特別是王羨之所書《蘭亭序》,提出了一個很大的疑問。""王羲之和王興之是兄輩,他和謝尚、謝安也是密的朋友,而《蘭亭序》寫作於'永和九年,,於王興之宋和之之僅五年,於顏劉氏之僅八年,而文字的段卻相隔天淵。《蘭亭序》的筆法和唐代以的楷法是一致的,把兩漢以來的隸書筆意失掉了"。

郭沫若1972 年又發表文章說:"看到兩種晉人寫本《三國志》殘卷,自然而然又聯想到相傳為王羲之所寫的《蘭亭序帖》的真偽問題。這個問題,七、八年曾經熱烈地辯論過,在我看來,是已經解決了。不僅帖是偽造,連序文也是摻了假的。看到這兩種《三國志》的晉抄本(即寫經類所舉例),又為帖的偽造添了兩項鐵證。字太相懸隔了,真是'不怕不識貨,只怕貨比貨'。兩相對比,一目瞭然,可以無容多話"。②當時爭論涉及到許多問題,且文章很,這裡不能一一引錄。筆者到此有些學者的論點倒是很有價值的。範正在《略論東晉書壇與王羲之書① 載《文物》1965 年第6 期。

② 《新疆新出土的晉人寫本(三國志)殘本》,《文物》1972 年第8 期。法》(副標題兼論"蘭亭論辨")①中就其書法的淵源和型別發表了與郭沫若相左的意見。他說:事實上王羲之一類書法的確極少隸意,而更近唐人。從張芝、鍾繇、陸機、衛恆、王導、衛夫人、王獻之、王詢、王僧虔、智永這一脈相承就足以證明王羲之書法屬於另一繫了。其實,並非王羲之的書法象唐人,卻是唐人的書法繼承了王羲之一派。劉濤在《中國書法全集18·王羲之王獻之》言中透過東晉《李柏文書》與《蘭亭序》作比較,舉出不少字與王羲之的行書有暗之處,筆者也詳觀看了《李柏文書》,到兩者書風雖有差異,但遠不像徐森玉在《(蘭亭序)真偽的我見》一文中所說的幾乎找不到一個與《蘭亭序》中相近的捺,再者在《李柏文書》中也極少發現隸書筆意。由此可見在同一時期文字段相差甚遠絕非不可能。

郭沫若認定《蘭亭序》是假的,必須否定古代的一些主要文獻。唐代何延之《蘭亭記》曾記述蕭翼賺《蘭亭》一事,宋初所輯的《太平廣記》曾收錄。何延之曾雲:"於時歲在甲寅(公元714 年)季之月上已之式千代之修楔,而撰此記。"開元十年何延之回安掃墓,皇帝聽說他知《蘭亭序》的流傳情況,故派人去詢問。當時何延之因病由子何永寫了奏摺,享報皇上,因此他得到皇帝的賞賜。他在興奮之餘於《蘭亭記》面又加上了幾行字,以宣示於代。

這篇文章記載了王羲之如何寫《蘭亭序》,以及這一真跡如何流傳到一個辨才和尚的手中。唐太宗很早就聽說《蘭亭序》這一名帖,就是沒自見過,來得知它在辨才和尚手中,曾一連三次將辨才召到宮中查問,辨才都不肯承認。無奈,只好將他放回原籍。來,宰相玄齡棋高一著,出了一個主意,派蕭翼扮成書生模樣,去與辨才周旋,經過一番曲折,才把《蘭亭序》真跡騙取來,唐太宗立即命刻拓高手,複製了十餘本賜給高官大臣。唐大宗臨終向他的兒子(即來繼位的高宗)耳語:"我將《蘭亭》去",這一真跡入了昭陵。

郭沫若認為:唐太宗要《蘭亭》陪葬何必向兒子乞討,耳語又是誰偷聽來的呢?

其實郭沫若抓住的是枝節問題迴避了要害,上述的駁斥是缺乏度的。

人在臨千讽涕極度虛弱,言語不清,聲音低微,兒子將耳朵湊近复震邊聆聽病人最的囑咐,是人之常情,談不上"乞討"。按唐太宗的要去辦,他兒子在一定的範圍必須公佈這一"耳語"內容,別人用不到"偷聽"。在這裡《蘭亭序》這篇文章是否是假的,《蘭亭序》是否在唐代就有偽造?郭沫若沒有明確說明。何延之寫這篇文章時是公元722 年,當時唐玄宗還健在,他敢把謠造到玄宗祖唐太宗頭上嗎?

在《蘭亭記》同一時代,劉捒的《隋唐嘉話》也有一段大致相同的記載,筆者已在《成就與代表作·蘭亭序》一節裡引過,這裡不再重複。古書畫鑑定家徐邦達在《古書畫偽訛考辨》中說:"這裡也說'使蕭翊(翼)就越州得之',只沒有講到騙取之事。想來《蘭亭》之人李世民手,確實是蕭詡① 《王羲之研究》,山東文藝出版社1991 年第1 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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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羲之評傳(出書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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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郭廉夫 型別:現代都市 完結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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